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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健康教育所所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27) 来源:点击次数:1289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所管理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广大职工对单位重要问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按照市卫生局党委、市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实行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制度。

1、所务公开的指导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2)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

(3)必须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格局;

(4)必须与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2、所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单位发展规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改革措施;

(2)单位财务预决算;

(3)单位业务收入情况;

(4)业务支出及行政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业务工作考核情况;

(6)职工工资、绩效考核及分配情况;

(7)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交纳情况;

(8)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

(9)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

(10)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11)工会会员大会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12)职称、职务、晋级评定的政策、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13)评选先进和职工奖惩情况;

(14)中层干部聘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的方案、计划等情况;

(15)各类大型设备的采购招投标情况。

(16)认为应该或必须公开的其他内容和项目。

3、所务公开的形式

所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和基本形式是工会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会员大会。此外,也可通过所务公开专栏、党政工联席会、职工座谈会、所情发布会等所务公开的有效形式。所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的实际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属于会员大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通过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工作,通过公开栏等形式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定期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4、所务公开的程序

(1)依据本单位实际,提出公开内容;

(2)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后按规定形式公开;

(3)对公开内容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4)根据职工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职工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或说明;

(5)组织职工对整改措施进行民主监督,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

5、所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单位成立由党支部、行政、工会负责人组成的所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应成立由纪检组、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单位所务公开的情况。